各院(部)、各部门:
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分规定》已于2017年7月3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2017年7月12日上报云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通过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2017年8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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